黄石仲裁委员会:
根据《黄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你会提供的《黄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 与 之间的 合同纠纷案。
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选定独任仲裁员:
1、我方已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共同选定 为独任仲裁员;
2、委托黄石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3、推荐1至3名仲裁员作为独任仲裁员人选:1. 、
- 、3. ;
注明:(1)与对方推荐名单有1名相同的,为双方共同选定的首席(独任)仲裁员;(2)推荐名单有2名以上相同的,由黄石仲裁委员会(主任)确定;(3)推荐名单无相同的,由黄石仲裁委员会(主任)在推荐名单外另行指定。
注:如果当事人放弃选定仲裁员的,由黄石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申请人/被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