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届中国仲裁周国际商事仲裁系列讲座的首场讲座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我国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沈四宝应邀出席,以“仲裁员的思维”为题作了精彩报告。
沈四宝提出,仲裁员应当意识到自己行使的并非国家权力,而是当事人通过协议给予的权利。与行政、司法人员不同,仲裁员不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应当把自己和当事人摆在平等的地位。仲裁员应当以一种服务的态度去帮助当事人解决争议,而并非作为一个管理者去作出裁决。一些地方为提高仲裁机构的公信力和权威,也把仲裁机构列入行政机构序列,造成一些仲裁员以一种管理者的态度去处理仲裁案件。他认为,这种状况会扭曲仲裁制度培养社会自治能力的原本目的。仲裁机构应防止行政化、司法化和过度商业化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