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防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湖北省、黄石市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黄石仲裁委仲裁立案、开庭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黄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场所暂时关闭,暂不在秘书处办公场所受理立案等相关事宜。当事人、代理人因纠纷需要近期向本会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的,建议通过电子版发送邮箱或者邮寄的方式,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仲裁委,以减少外出、降低传染风险;
二、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需要联系仲裁秘书的,请优先选择电话方式进行联络;
三、疫情防控期间,黄石仲裁委员会暂停所有开庭、调查等相关仲裁活动,因疫情原因导致开庭、调查等相关仲裁活动时间变更的,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由仲裁秘书提前告知当事人、代理人以及仲裁员;
四、因此次疫情防控的需要,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引起的仲裁时效期间计算和仲裁审理期限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和审限管理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精神和《黄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调整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相应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的,本会将按照相应规定办理。黄石仲裁委员会将会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仲裁工作造成的影响。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仲裁活动咨询电话: 0714-6557211,13986575406 王莎莉
邮箱:276429303@qq.com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100号 黄石仲裁委员会收
黄石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