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仲宣
近日,黄石仲裁委快速处理了一起停车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8年11月2日,黄石仲裁委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系黄石本地一家停车设备供应商,被申请人为辽宁沈阳一家机械公司。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处采购了一批停车设备,合同总价款约8万元左右,申请人交货后,被申请人一直将尾款1.9万元拖期未付。申请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向黄石仲裁委申请仲裁。鉴于仲裁标的额较小、案情简单,黄石仲裁委秘书处依据《仲裁规则》启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立即安排仲裁文件送达和组成独任仲裁庭。2018年11月27日,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申请人由于路途遥远,未参加庭审。通过仲裁秘书王莎莉的前期沟通,被申请人有一定和解结案意愿。为了案结事了,孟晟仲裁员在庭审结束后,立即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通过释法明理,对被申请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被申请人当场答应支付拖欠的设备尾款。同日中午,根据申请人反馈,被申请人已经将设备尾款转账到位了。
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黄石仲裁委高效处理完结一起小标的额合同纠纷案,体现了黄石仲裁人“公平、公正、高效、和谐”的办会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