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国务院法制办关于2015年全国省级政府法制机构联系仲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通报了《仲裁法》实施20周年以来我省贯彻实施情况。省内各仲裁机构对仲裁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对仲裁事业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议和意见。
此次座谈会是省政府法制办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就各地在贯彻实施《仲裁法》、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等方面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本次座谈会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费德平主持,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武汉仲裁委员会主任陈华芳分别作了讲话,各地法制办负责人和仲裁机构负责同志对各地仲裁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并就有关仲裁工作的具体问题了作了交流发言。我委副主任、秘书长王焱华、秘书处办公室主任万晓兰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一致认为,《仲裁法》实施20年来,我省仲裁机构从无到有,由弱到强,至今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仲裁制度不断完善,仲裁公信力不断提高。目前大量民商事纠纷通过仲裁方式得到解决,仲裁机构为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解决社会纠纷、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是针对我国仲裁事业发展实际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改善制度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深远。对此,仲裁事业面临着大发展的良好机遇。与会者一致表示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仲裁宣传力度,加强仲裁规范化建设,加强培养精英人才,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与效率,推进仲裁法的贯彻实施,为促进经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黄石仲裁委员会 万晓兰)